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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8-9-1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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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破茧 我现在最常做的事就是沿着墙边,低着脑袋不停在屋里做环型运动。绕到窗户处,再次望出去,不难看到N个看起来绝对强悍的侍卫像我一样绕来绕去。混帐,锦霖那家伙说宁可被我厌恶,也不会再给我逃走是机会!
扬起手,刚要把手中的书扔出去撒火,就看到齐云可怜巴巴闪着泪光宛如小鹿斑比的纯真眼神。顺着紧挨窗户的墙壁,泄气的直接坐到地上,环视着可用空旷形容的卧室。我嫌屋里搁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家具看着憋气,扔的只剩下床,书架,还有一个衣柜。哦,还有一个梳妆台,这是齐云用眼泪逼我留下来的。我都替自己觉得丢人,真可谓风度尽失!
究竟忽略了什么?为什么还是无法突破最后的桎梏?
“小不点,你干什么呢?”
我斜抬起眼,冷君风嬉皮笑脸的站在窗外。“怎么,不请我进去?”
我木然着脸做了个请的手势,冷君风笑嘻嘻的从窗户跳进来。
“齐云不用那么紧张。这位是你家王爷的好~朋友。”我道:“下去休息吧。”齐云略微紧张的福了福身子,离开卧室。
我问:“有什么事,冷公子?”
冷君风挨着我也坐到地上:“君月终究还是把你逮回来了。”
我闭嘴,不愿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冷君风自顾自说下去:“你再次消失的第一年,君月曾自嘲的笑着说过,消失了也好,她爱怎样就怎样,自此我们算是毫无瓜葛了;第二年,他再提你时,咬牙切齿,说要是再见到你,真想好好揍你一顿;第三年……第三年,他居然胁迫平南王,赫连容达,乃至当今太子,用圣旨的形式骗你回来。”
闭上眼,头靠在墙上,听冷君风继续冲我碎碎念。
“我不明白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冷君风道:“知不知道,君月他完全不顾外界压力多大,坚持明媒正娶,立你为正妃,你……”
“闭嘴冷君风。”我打断他道:“我没兴趣听。”
“赫连奇!你到底有没有心?!”冷君风一把揪住我的衣领:“你每次走的多潇洒啊!有没有想过被留下的人是什么心情?这么多年君月的心思全在你身上,可你走的时候连招呼都不打……从小到大,他何时受过这种侮辱!他的自尊,他的感情……”
我与冷君风四目相对,眼神短兵相接,砰出与暧昧绝缘的火花。我冷漠,他激怒。不知僵持了多久,冷君风干涩的开口:“我知道,你只在乎你那个父亲。”
我犹如被击中要害,全身僵硬。冷君风的瞳孔中,映出我煞白的脸色。
他讥讽的笑,略含悲切:“赫连容达现在处处挑衅,君月一味忍让。知道为什么吗?他说谁叫赫连是你的父亲,他的岳丈!”
烦!我现在只有这个感觉!为什么不停的和我提父亲,提锦霖?!!!
“可是~”我斜睨着他,嘴角挂上嘲弄的笑意:“这一切和你有什么关系,冷兄?”
冷君风仍拽着我的手滞了一下,面色比我还要苍白。
“这一切,干你何事?!”我补上一句。
冷君风缓缓放开手,他的表情像要扑上来撕裂我,又像是在笑。
“对,干我何事,干我何事!”言罢,甩袖离去。
我站起身,取过镜子坐到窗台上。第一次仔细打量自己的脸。
客观的说,镜中的人绝对算的上是美女。面容娇好,明眸善睐,云鬓浸墨。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顾盼间,年轻的脸上流转着灼灼光华。
“真难得,你居然会照镜子。”
我不理会他的靠近,继续盯着镜子瞧。看着这张脸,不知该喜该悲。
锦霖早习惯我的视而不见,大手将我抱起,转个身。他坐到窗台上,让我躺在他的怀里。我紧握着镜子,眼睛看着因用力而发白的指关节。
锦霖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像冷君风一样喋喋不休:“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事?哦,你可能记不清了,那时的你太小。我却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时,觉得你像只拒绝任何人靠近的小野猫。一身戾气,见谁都张牙舞爪,忍不住就想上前逗逗你。我装的那么听话那么乖巧,你仍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当时就觉得,这家伙可真够让人头疼讨厌的!”他笑起来,用手抚摩我披散着已能过肩的头发。
“第一次被你震撼住,就是你在学堂外对我笑的那次。红扑扑的小脸露出那么邪魅的笑容,心就被猫爪轻挠,酥麻酥麻的发痒。我就想,这个有趣的小东西说什么也要定了!
后来,我本想稍微惩治你一下,君风那家伙故意使坏,用了过量的药。看到你满脸冷汗,拼命忍耐的表情,我就发誓再不让你受到伤害……”他的手停滞了一下,抚上我的脸:“后来你就消失了,一走七年。我让人空出你的房间,日日打扫。就在我要放弃,打算把你完全遗忘的时候,你回来了。我清楚的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明媚,我从走廊一拐出来,就看到你站在阳光下,全身闪闪发亮。一开始,只是觉得熟悉,可当你笑容灿烂冲我喊到“嗨,好久不见。”我就知道是你,肯定是你!……那天我是要离开风华,你如果晚出现片刻,我们可能就此行同陌路。可你偏偏出现了……再后来,你居然跑去演戏!你不知道当时我看清是你在台上时有多震惊!你也不知道,在你唱最后那首曲调奇怪的歌时,台下的观众有多惊艳!再往后……”
“奇奇。”他板正我的脸,“如果我像你歌里唱的那样,拱手河山只为讨你欢,你可会就此心甘情愿的留在我身边?”
我转过眼睛看向他:“平南王冒险留下前朝皇室遗子,还帮他入朝从政,并与之结下姻亲。明明封号平南,却被当朝皇上派到西边驻守。冷君风也就算了,你堂堂小王爷,从哪学得这么强的功夫。不过是世子,还敢开口提什么拱手江山……我就是再傻,也猜的到你们算计的是什么。只不过,我对你们的事,完全无兴趣。”
锦霖神色执拗的盯着我的眼:“上辈子人算计的事,江山的事,这些都不重要。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从今往后,我才是能和你白头到老,荣辱与共的人!不是你父亲,不是任何人,只能是我!!!”
我哈笑了一声:“锦霖小王爷,你是不是真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做什么都会被原谅?很多时候,上天是很公平的,得到与失去并存……”我突然噤声,似乎抓住了什么重点,关于突破最后阶段的重点!
锦霖失语半响,长叹一声将我搂进怀里。而我,还在考虑那个关于得与失的问题……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锦霖招来许多大夫仍旧毫无进展,就在这时,锦霖收到朝廷的圣旨,要求他进京。
“我会尽快赶回来,明日当朝最好的御医就能赶到,一定能医好你的病!”锦霖躺在床上拥着我坚定说道。临行前的这晚,锦霖留在我屋,而我也破天荒没有发火赶人。
我闭上眼又复睁开,伸手拥抱了下锦霖。他先是全身僵硬,然后激动的回抱住我,听着他“嗵嗵”跳跃,掩盖不住兴奋的心跳声,我在心中默念:
“再见了,韩小子。”
===
第二日,锦霖早早出发进京。他一离开,我便起身打坐。身心进入冥思状态,呼吸吐纳,驱动内息。
即使知道父亲出卖我,即使明白他过度的纵容只不过想把我教养成任性刁蛮无知的丫头,我仍旧怀念他的温柔,贪恋那份宠爱。即使锦霖一开始就怀有别的目的才接近我,甚至做出让我难以忍受的暴行。我还是忘不了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也无法抹杀他对我的感情。
从一开始,我就是那最自私只为自己考虑的人!我任性的说走就走,想回就回。我要自由,要家人,要朋友,要所有的一切却吝啬付出。我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不过是被上天遗弃在时空裂缝中的可怜家伙,不用为任何人负责。我自诩是司空破晓,却享用属于赫连奇的东西……得与失是并存的,若想拥有自由,就要失去这一切;若想拥有这些,就要放弃司空破晓的身份,做个真正的赫连奇。
喂,好好想一想,你究竟想当赫连奇,还是想做回司空破晓……
其实,答案很简单。
=====
“小姐,该起床洗……”齐云楞在门口,空荡的屋子里空无一人。阵风吹过,窗帘飞舞。那个言行奇特的伊人,早已不知所踪……
=====
正文 放手
以房顶为路,急速奔跑,耳边猎猎风声,提醒我此刻的速度。突破临界点,练成伏天神功是我多年愿望,一朝实现却远没有想象中那般兴奋。
在走之前,我想我需要最后再见父亲一面。
麒麟镇与平南王府相反方向,最边缘的地方,就是我出生成长的家。可真站在赫连家门外,我却迈不开腿进去。围着赫连府外围静静走了好长时间,想着这些年发生的点点滴滴,直到夕阳西下,夜幕来临。我跃上墙,沿着记忆中的路往前走。
一抹皎洁象牙白色竖立在书房门前,我停下脚步,远望着多年未见却不敢有一日遗忘的父亲!
月色下的父亲依旧风姿醉人,璞玉浑金,周身流转着银质光华。可慢慢走进,他的眼角生出些许皱纹,目光也再不复清澈透明,而是略带浑浊。当年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如今已是白玉微暇。
一口闷气涌上,我嘴唇哆嗦一下,什么话也说不上来。还是父亲冲我微微一笑:“既然来了,进屋吧。”
事隔多年,再次走进这个书房,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坐,”父亲道:“要喝点东西吗?”
我摇摇头,不晓得该说些什么,问些什么。想到这是和父亲最后的永别,心头一片怅然。这次,最起码这次,在我离去之前,再见他一面,好好的说一句“再见”。
父亲坐到椅子上,我们沉默的对视。过了许久,父亲开口:“我知道你这次来的目的,有些事现在不说清,怕是再没什么机会了。”
我一阵恍惚,抬头楞楞的看向父亲。
“你不是我的女儿。”他语气平淡的犹如谈论天气。我却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真正的孩子早死在腹中。”他道:“我亲自找人配的药,亲手喂的蓉蓉喝下去。许多大夫都确诊胎儿已死,生下来绝对是死胎。”
我手足皆凉,听着父亲轻描淡写叙说着毒杀自己孩子的事情。
“那天,听到通传说孩子是活的时,我简直不能相信!难以置信的从下人手中接过你,搂在怀里的那一刹那,你慢慢睁开眼睛……冷漠孤傲而又满含戾气的眼神,那神色绝不会是属于婴儿的。从那天起,我就知道,在本该死掉的婴儿体内,存在另一个灵魂。”
“那,那么多年,你对我的纵容,又是为了什么?”我开口,发现嗓子干涩异常。
“想必你也知道我和平南王的约定。”父亲的声线没有丝毫的改变,清冷如昔:“堂堂皇族后裔,不是死就是嫁给那群无耻之人受尽凌辱,若是这样还不如直接死在为父手上。可你活着出生,我无法掩人耳目将你除去。既然注定要嫁入仇敌家,何必尽心培养最后便宜他们。对你一味纵容,让你的性子越发任性刁蛮,不知进退,越是合为父心意。没想到的是,平南王的嫡子对你迷恋到如斯地步。为讨你欢心,许多大事上竟站到我这边和自己的老子平南王作对。
我生你养你,你亦回报不少。所以,我们之间恩怨两消……你,走吧!”
恩怨两消,恩怨两消……我仰起脸,生生将眼泪逼回。再待下去,已是毫无意义。我起身,走出两步,想起多年前自己许下的诺言:“最后再麻烦您一件事,”我扯出一个笑容:“当年我许下誓言,日后为母亲重新立碑,碑上书上她的本来姓名,不是夫父姓氏的代号。”
父亲沉默半响,说了句好。声音中略带颤音,他可是……不过,都不重要了。
我推门走出去,却被一人堵住。是谢风。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谢风上前,神色激动。
我反问:“为什么不能走?”
“你即是主公的唯一的孩子,霖朝唯一的公主,就该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你可知道你与平南世子的婚期已定,举国上下皆知,你这一走,会带来多大的麻烦你明不明白?!”
我麻木的脸浮起冷笑,周身内力喷涌而出,一时庭院内骤风平地而起:“不想死,就给我滚开!”
谢风大惊失色,连连后退,难以置信的瞪着我。
“让她走。”父亲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凭她此刻显露的功夫,谁也拦她不得。”
谢风急道:“可是……”
“让她走!”父亲第一次暴喝道。谢风缓缓让开路,我警告自己不可回头,不可回头。提起一口真气,如大鹏展翅,架空跃起,几个起落逃离我自以为属于我的家。
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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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谢风道:“为什么就这么让小姐走了?若是婚礼那天交不新娘,我们苦心经营的格局就要受到极大影响!锦霖那小子怕也不会那么听话了!”
“够了,我要休息,有事明日再议。”赫连容达无视谢风接下来的话,负手走回书房。关上房门的那一刹,刚才极力维持的冷漠形象瞬间崩溃。油灯火苗不稳,跳动闪烁。赫连容达取出竹蔑调整灯芯,火苗又是一闪。赫连容达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水气,白蒙蒙的雾遮住一切。眼睛迷朦中,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站在书房里个性别扭的小孩。涨红着小脸,低着头撇着嘴,脚一下一下踢着地,磕磕巴巴喊出两个字——“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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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疯跑出城,像只没头苍蝇一头撞了出去!等我再清醒过来,太阳已跃出地平线。看着看着,眼泪喷薄而出,拿袖子使劲抹了几把。伸手从兜里摸出一直未曾离身,嵇健送我的玉石。
也许,去广阔的大草原看看,会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一路向北,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若不是伏天神功拥有自动吸收外界能量的特性,我想我早累爬下了!赶到边境时,已是一身灰尘,脏的那叫惨不忍睹神嫌鬼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背,腿,胳膊……都痒的钻心。我的老天,千万别是长跳蚤了,不然我非疯不可!!!
还好我点正的沿着小路寻着一条小溪,有了“嵇健事件”的教训,我很老实的先把裤腿撸起,一点一点,逐步清理。
就在这时,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风,闪电回身,竟看见一只彪悍凶猛的草原狼!幸好如今六感超群,不然刚才定被这家伙自后颈咬断喉咙!
草原狼外貌极似狼狗,皮毛鲜亮,体格较大,拥有优美的外型。此刻这只狼冲我呲牙咧嘴,却不敢上前。野兽感觉敏锐,分的清敌我孰强孰弱。我提高威势,想唬走它,却发现它更加激动,作势要扑上来。察觉出不对,我用余光扫视周围,在不远处草坪处,隐约看见动物的皮毛。阵风吹过,草低显现出一只腿受伤的小狼。应该是被猎人捕获枷夹住了腿,因还是小狼,腿脚较之成年草原狼细上很多,楞是脱逃出来。只可惜,伤势很严重。
我打量着明知敌不过我,却誓死守护幼崽的母狼,心底深处某根弦再次被触动。叹了口气,抽身离去。小时侯练武内伤外伤不断,三师傅便教了我些简单的药理。漫山遍野的寻找草药,又回到溪边。母狼见我去又复返,皮毛腾的炸起来。我无奈的苦笑连连,荒唐的对着一只狼讲起大道理。
我说:“我绝对的好人!你让我帮忙看看小狼的伤!”
鬼也知道结果是母狼冲我吼的更厉害。
无奈下,我半跪于地,真诚的盯着母狼的眼,将草药举高:”我真心想帮小狼,绝无恶意!”
一人一狼僵持许久,母狼可能因感觉到我确实无恶意,缓缓让开。我上前打量受伤的小狼,这小家伙整个蔫下来,毫无生气。我一边用手揉碎草药,服在它的伤口上,一边还得打起精神提防母狼拿我脖子练牙!周围没有可当绷带使用的东西,只得很不卫生的将身上的衣服撕成布条为小狼裹上。
弄完这一切,本人颇有成就感的准备找地方补觉休息。
===
迷迷糊糊间,骤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我睁开眼,只见四周都是绿幽幽的光!刹那间,苍凉诡异的狼啸声纷纷而起。趁着月色,更显恐怖!
我张张嘴又闭上,窝火的想。
老天,你还没玩够我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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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草原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肉!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阴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根根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射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
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性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精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接受我的加入,我找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
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正文 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马,闷声闷气道:“这可是主子平日都舍不得骑的宝马——驰骋!”
我打量此马,不愧是罕见的名驹!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极匀称、优美。油亮整洁的皮毛显示出它优厚的生活待遇。它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对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高昂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末端。
完美!
再打量猎犬,一个个腰圆壮硕,威风凛凛!啧,有钱有势人家养只马,养只狗都是那脊背朝天,四脚爬爬中的极品!
我发现马跟人一个破毛病,那就是地位一高就容易目中无人。我试图接近,这家伙又是喷响鼻又是跺蹄子。朴部似乎相当满意驰骋的表现,咧开大嘴嘿嘿直笑。我面无表情的盯了一会朴部,完后也咧咧嘴,眯起眼露出整齐的牙齿。朴部见状吓了一跳,我不理他从兜里掏出相熟牧民送的奶糖,捧在手心小心凑到驰骋面前。驰骋先是不屑的仰仰脖子,后忍不住诱惑上前嗅嗅,伸舌头一卷将七八颗糖全吞进嘴里,咯吱咯吱咬的滋味十足。吃完了又拿眼斜睨我,我嘴里嘀咕了两句,又取出一些孝敬它,如此下来驰骋温顺许多,同意让我上前摸它的脑袋。
朴部一脸受到打击的表情,估计是怎么也不到,如此良驹这么容易就会被我收买!我得意的笑,狼我都能混熟,马还不是小CASE!
嵇健好脾气的等我俩闹完,这才起程。连侍卫带随从再加上厨师侍女等等等等,浩浩荡荡竟有百十来号人。我跃上马背,余光下意识的扫视一周,接收到不少或猜忌或鄙视或不满的视线。我的身份、来历成迷。关于我是嵇健的谁谁已有不下十几个版本。不管怎么说,一个单身姑娘只身跑来投靠,任谁也要往歪处想。再加草原姑娘热情大胆,嵇健又无疑是纯金镶钻级别金龟婿,我这个疑似“情敌”算是莫名其妙的得罪了许多人!
从嵇健的属地噶嘉到适合打猎的喀什雅,要经过我曾经与狼共同生活的无名山。说是山,其实叫土坡更加适合。离那越来越进,我竟开始莫名紧张。离开半月,不知狼王狼后吵架没,也不知道小狼伤是不是已经好利索了!脑子里全是这个,以至嵇健和我说话一句没听进去。
就在快要行过无名山时,一声尚嫌稚嫩的狼啸声起。我的心猛的跳漏半拍。侍卫们紧张的排开架势,朴部见我楞在原地,大声催促我快走。又是一声狼啸,是小狼,绝对是小狼!!!
我喜不自禁的引颈长吟,因暗中加上内力,声音连绵回荡!四周先是安静了一会,紧接着,声声狼啸响起,苍凉的回荡于天地间。明明阴森恐怖的叫声在我听来竟有如天籁!胸中激起万丈豪情,随着狼群一起长啸!呼啸声平地而起,直窜云霄,气势如虹,穿金裂石!
只听“扑通”几声,除了少有几匹外,其余马匹俱都四肢发软瘫倒在地!猎犬们呲着牙,疯狂的与看不见的狼群对吼。人群也乱了起来,侍女中已有人受不了开始惊声尖叫,登时乱成一锅粥!
我却觉得开心到不行,坐在驰骋上抚掌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就觉得气氛不对,转头一看,大家犹如看怪物般看我!嵇健仍保持着大将风度,只是看我的眼神多了平时没有的玩味。见我看他,竟冲我挑起眉毛,似笑非笑。我心虚的哈哈干笑两声,慌忙扭过头,彻底老实的坐马背上不出声了。狼啸声渐渐停息,大家继续前行,只是气氛冷到暴!
我一抬头,就能看见有人偷瞄,他们一和我对视上,立刻低头。我后悔的拿手捂住脸,哎,真是不记改,又得意忘形了!
还好大家打猎的兴致并未被刚才搅乱,一天下来收获颇丰。在打猎的过程中,我积极与大家培养阶级感情,慢慢又融洽起来。晚上回到噶嘉,据说会有篝火晚会,我的心又开始飘啊飘啊,硬是从朴部那连哄带骗借来一些小号的男子服饰。
篝火晚会开始,我换上男装,混迹于狂欢的人群。看见有勇士摔交,二话不说撸袖子就上,高兴就由得他们将我摔在地上。不爽了跳起来一个背摔,将那些大汉扔出老远。随着这些日子的勤加锻炼,我对于自己的内力掌握有了长远的进步,已能做到控制力道大小伤不着人。
光跟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起太无聊了,我甩开他们的纠缠,笑眯眯的混进女子阵营,快快乐乐地和姑娘们混在一起。好歹我也不算丑不是!玩的兴起,热情胆大的拉起我跑到篝火旁,围着我跳起她们特有的民族舞蹈。抖肩,甩水袖,张扬的笑脸,爽朗的笑声~我一开始像个扯线木偶,跳起舞来僵硬的像个机器人。逗的一群姑娘哈哈大笑。不过能逗美女开怀,也算功德一件!
嵇健和朴部找到我时,我正左手滋滋流油的烤肉串,右手上佳美味的马奶酒。边哄那些女孩等会再找我跳舞,边恐吓那些男的再敢纠缠就给他们扔飞了!
看到他们找我,慌忙三下五除二将手中美味狼吞虎咽吃个干净。从美丽姑娘处借过手帕,擦干净嘴脸才走过去笑道:“有事?”
嵇健强忍笑容,看着我直摇头。
至于朴部他的表情就比较值得研究,我不清楚他到底是想暴走还是想晕倒。可怜的憨直汉子,天天跟我一起大概不太适合他……
这个时候似乎应该装傻,于是我挠挠头,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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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惊变
自己也没想到,在伦贝草原上一住就是大半年。经过嵇健坚持不懈的英明教育,我已经可以用简单的伦贝语和人交谈。换上他们的服装,举手投足颇有半个伦贝人的味道。
我喜欢骑着驰骋在草原上策马纵横,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飞翔!我喜欢和伦贝勇士们毫无顾及的喝酒吃肉,开着不荤不素的玩笑。我喜欢和热情的姑娘们一起跳舞,一起唱歌。我喜欢的太多太多了。但同时,也渐渐察觉到自己骨子里的野性较以前更甚!
嵇健待我甚至可以用纵容形容,除了学习语言外,他从不主动要求或苛责我出格的行为。我想,这也许也是我无法离去的原因之一。我对温柔待我的人上瘾!
嵇健身形挺拔,眉目英豪,笑容热情中透着少数民族少有的儒雅之气。他的笑容、他的风度、他的博学、都为属地上的人津津乐道。噶嘉属地上的姑娘没有不爱他的。对这点我颇骄傲,嘿嘿,我的朋友当然出色!对于我俩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仍旧当选伦贝本年度最大疑案。
所有人都猜测嵇健会很快迎娶我,结果时过近一年我俩仍旧老样子!我喜穿男装,和嵇健站一起说说笑笑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更像一对哥们。朴部那家伙没事总爱找我玩,比画两招,喝喝酒,一起赛马什么的。虽然偶尔恶劣心起把他逗的哇哇乱叫,但我们二人的感情却是最为要好,我在心里将他定位成老怪物二号。
只要站在权利场上,就有数不完的相互扎压。
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比较高产,像嵇健的老爸老噶嘉王有十一个儿子。嵇健排第三,乃正妻所出,加上文武双全极得民心,所以顺其自然的接任了王位。
并不是各个兄弟都心甘情愿辅佐嵇健,特别是以大儿子嵇霸为首的一伙,时不时故意刁难。嵇健从不让我插手这些烦事,更不许别人在我面前提。可偏有人爱没事找事!
“司空姑娘,”六子嵇飞满嘴酒气道:“你来伦贝草原已有一年,我们都很关心你的终身大事啊!”
我扯扯嘴角,哈哈干笑两声,咸吃萝卜淡操心!
嵇霸也凑上前,端着烈酒讪笑道:“行了老六,哪那么多废话。”说着递我一个碗,亲自倒上酒:“咱们还是喝酒,喝酒!”
虽然烦却还得应酬,总不能再给嵇健添无谓的麻烦。碰杯过后,我仰头一饮而尽。嵇霸又倒上满满一杯,说什么都要再喝。我心中冷哼一声,这帮傻子,还奢望灌醉我?!凭此刻的内力,压住酒劲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好,都想喝是吧!看我不灌蒙你们!
我大笑一声站起身,挥手叫过侍女,直接取过来三坛未开封的白酒。往呆楞的嵇飞嵇霸手里一人塞一坛,大咧咧笑道:“像二位这等英杰喝酒怎能用小碗?太小家子气。要喝就要整坛的喝!”说罢自己动手与他们碰了碰手中的酒坛,拍掉封口,牛饮起来。一时,就餐的帐篷刹时安静下来,只听我“咕咚咕咚”的豪饮声。
喝完,用袖子擦擦嘴角,将酒坛倒转过来,半响才从坛口流下一滴酒。我笑容灿烂的对早已目瞪口呆的二人道:“不勉强,两位王爷看着办就行!”
能喝酒是勇士的象征,帐篷里登时哗然,起哄的,叫好的,乱成一团。那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如果今日喝酒被我这个女的吓跑,他俩以后也就不用混了!于是在简直能掀翻帐篷的热闹声中,嵇霸嵇飞铁青着脸生生灌下一坛烈酒。喝罢,嵇霸还好点,嵇飞要不是有随从搀着,估计早滑桌底下去了!怪不得他们酒量不行,实在是没几个正常人会选择这么喝!
我笑嘻嘻的坐回位置,向嵇健处看去,他正一脸无奈的看着我笑。用眼神询问我可还好。朴部则乐到不行,直偷偷冲我伸拇指!
我微微对他们点点头,表示一切OK,不用担心。
寒冷的冬日总算过去,又到了可以打猎的日子。我整日在属地东窜西跑,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现在说起司空破晓,噶嘉没几个人不知道的!当然,这得归功与我彪悍的异于常人的行为……譬如大冬天,所有人都厚厚的羊羔皮大衣,我仍是一身单衣单裤满世界乱跑。很多牧民表示,看见我专往有大量狼群痕迹的地方。其实那些日子从朴部讨来许多储存的肉,我都拿进山孝敬狼友们了。
又是人间四月天!花开草长,山水含笑,生机勃勃。这天嵇健来找我,说要到另一个叫斗其的属地,为斗其王贺寿。接着就是繁琐的准备,所幸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的任务就是不要去打扰别人工作……
据嵇健的说法,以我们此刻的行走速度,估计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到斗其,谁知,第一天晚上,就出了问题!
夜里尚在睡梦中,突觉皮肤微微颤动,整齐有序的马蹄声伴着滚滚杀气而来!我猛的睁开双眼,披上外衣冲出临时搭建的帐篷。
看清外面形势,我登时傻在原地。数百金戈铁甲,杀气腾腾的骑兵列着整齐的放对直对我们。直觉告诉我,这些人明显为训练有素的军人,不动不响,死一般的沉静,让人宛如能嗅到死亡的气味。
嵇健和朴部也冲了出来,就着月光,我清晰的看到嵇健脸上闪过惊怒交加的神色。心疼愧疚的闭上眼又复睁开,为嵇健的善良为我的惭愧。
从没想到,原来嵇健的处境竟是这般艰险!怪不得他到哪都要求我随行,从不让我落单。身为朋友,我竟从未留意过嵇健的处境!反观他处处为我着想,从未在我面前表露半分不安或急噪。
这么容易就让人不声不响的打到门口,出去巡逻的前哨呢?我们中的叛徒是谁?又是谁这么想要嵇健的性命?!
我方的营地混乱起来,敌我实力比例悬殊,若想赢,除非奇迹发生!
就在这时,敌方部队中的一个一身黑色战甲的头领将手臂笔直举高,然后做了个劈砍的动作。原本死亡般寂静的气氛,猛然变化成雷霆万钧惊天吼声。数百兵骑咆哮着朝我们冲过来,滔天气焰似乎要把对手完全吞噬掉!
最前面几排铁甲步兵手持一人高的盾牌试图阻挡这股凶悍的进攻,此举不亚以卵击石!只听咯吱作响,那是马蹄踏在人身上,骨肉碎裂的响声!
我的眼前都是血肉横飞的场面,那红色似乎染红了我的双眼,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不想想,第一次生出杀人的念头!
“朴部,保护好你主子!!!”我大吼一声,提起真气,一头冲向那个发号施令的头领!
面前的马匹犹如一堵无法穿越的高墙,离我最近的骑士自上而下用马刀砍向我的头部!我微一后退,紧接着伸手抓住缰绳使出全身力气,生生将马拽倒,顺势夺过马刀,伸脚踢中马背,又是骨骼碎裂的声响,马儿哀鸣着在地上急速转动的飞向后面,为我打开一条路!
可我错估了这群人的本事,就在我前进不到数米,其余骑士围过来,七八把闪着寒气的马刀直直劈下!我一声长啸,将手中马刀猛击地面,靠着这股劲力腾空而起。自空中抡圆马刀,马背上坐的笔直的人,头颅却飞溅出去。趁着空挡,我第一次将武学发挥至极限,几个起落朝那个领头的靠了过去!
那男子,头带黑色钢盔,将脸完全遮盖起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看到他从容不迫的抽出箭羽,三珠连发,离弦之箭快如闪电,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直刺面门!大惊下,我快速旋转手中马刀,将箭羽挡了出去,可因此失了借力,掉落在地。
那人见我竟能挡开他射出的箭,先是呆楞一下,接着又去抽箭羽。四周的骑士又趁机包围过来,如果此时让他再次三珠连发我必死无疑!咬牙掷出马刀,那人为了躲避马刀,只得先放下弓箭。我则接着这股惯性,踏在一匹马上再次试图接近那人。一味前进,又没了马刀的格挡,身上不可避免的中了几刀。所幸并不太深,更好在我这次总算成功接近了那人!
马靴里一直有藏着嵇健送的我护身匕首,我抽出匕首准确的插在那人头盔与铠甲的裂缝处,运气大喝道:“都给我住手!!!”
天地似乎在这刹那安静下来,接着那群骑士怒不可遏的冲我狂吼。我朝天翻个白眼,听不懂,听不懂,我就是听不懂!嵇健可没教过我说脏话!
放眼望去,我方的营地正似乎利用这喘息的空挡调整。
低头看向这个“土匪”头子,他的脸被完全遮盖起来,只露一双异常精亮的眸子,此刻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我咧嘴笑笑,不过这个笑因为受伤的疼痛有些变形。
“兄弟,跟我走一趟吧!”我磨着牙,阴恻恻说道。妈的,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么多伤呢!
那人眼底的一丝笑意一闪而过,低沉的嗓音从头盔下传出来:“我们做笔交易,你放了我,我立即收兵。”中原话说的惊人标准!
“我凭什么信你?”
“就凭我只要大声召唤一声,不出一柱香,你那边的人都会死。”
“哈,”我冷笑道:“在你喊之前,我会先送你去见真主的!”说着,将匕首又送前三分。我发誓,匕首绝对伤到他的脖子,可他的声线依旧镇定如昔。
“我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不然嵇健定会取我性命,并且后患无穷。”他道:“如果注定被你抓回去会死,你说我是否介意多找几个垫背?”
我又急又怒,却不得不相信他说话,我冒不起这个险!
“好,我同意,但有个条件!”我咬牙笑道:“咱俩就这么耗着,等我的朋友走到安全地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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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风华
站在马背上,用匕首威胁着别人,承受着数百人目光的洗礼……我突然生出荒谬绝伦的感觉,如果不是后背还在流血,怕是真要笑出来了!
真够戏剧性的!
就在刚才,我还当着嵇健穿越众人投来得目光,梗着脖子表现出大无畏精神,引得一众骑士磨牙霍霍声。
估计时间过的差不多,我扯着那人的铠甲从马上跃下,大声道:“你们留在这,我走到安全地方自然会把你们的头儿放回来!”
他们自然不肯,又是一阵叫嚣。我拧眉提高声调:“我司空破晓说到做到,绝不会伤他一根手指头!”
那人抬手,虚空挥了挥,众人刹时安静下来。我倒退着走,扯着他越行越快,逃离了那个满是血腥味的地方。朝嵇健他们离去的方向追去。
“喂,杀人的感觉如何?”那人故意压低的声音透着莫名的好奇兴奋。我却因被人提起刻意忽略的问题而恼羞成怒!想到刚才用马刀砍进人身体时的触感,又恶心又难受!
“你哪来的那么废话!”我怒目相向。
“好奇而已。”他沉沉的笑着。“伤口还疼吗?”
我闷头不语,要不是刚才许诺不伤他,还真想上前踹这厮一脚!他似乎觉得被我绑架很有趣,轻笑声萦绕耳边。我被那笑声弄毛了,停下脚步打量他。照他刚才所说,应该与嵇健认识。现在大家脱离危险,我该摘下他的头盔记住他的相貌回头告诉嵇健。如果这么轻易放他回去,日后搞不好嵇健会再被他所害!
手已伸到他的面前,又停在半空。如果就此揭开他的真面目,也许我再也不能独善其身,就此真真正正陷入伦贝权利争夺的旋涡中!想到这,禁不住有些犹豫。
他大咧咧与我对视,眸子闪着迷离的光彩,竟让我产生晕旋感。
“放心,”他的声音磁性十足,“我不会再去找嵇健的麻烦。所以,你可以不必如此为难。”
这次被人拆穿心事,与其说恼怒,不如说满心惭愧内疚。我张了张嘴,垂下头。
司空破晓,你真真自私到极点!!!
完全失去任何探究的兴致,扯着他,脚步更快的向前走去。
站在三岔口,我东看看西瞧瞧。
“喂,你呆站着干什么?”那人实在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历经了痛苦漫长的心理斗争,很没面子的问:“知不知道去斗其怎么走?”
“……你,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还用问你啊!”真够丢脸的,哪有绑架犯向肉票问路的……郁闷。
沉默三秒,“啊哈哈哈哈哈~”那人突然爆发笑声,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我呆站一旁烦躁的看着他。
这讨厌的家伙笑的直喘气,颤抖的指着左边的路吃力说道:“从这直走,翻过一座山坡就能看到斗其了。”顿了一下,油然道:“如果你怕迷路,我可以免为其难送你过去。”
我恼羞成怒,将承诺忘的一干二净,上脚踹到他的盔甲上,将他蹬出老远:“不用,多谢,告辞!”言罢转身大步离去。
“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那人在身后愉快的喊道,连带拼命挥手。
我停下脚步,无语的望着天,刚才还以命相搏的人,现在这么愉快的说期待再见……有病啊!!!
没走多远,就看到我们的队伍。他们为了等我而冒险停留。嵇健站在最靠前的嫩绿青草上,面色阴郁的远望着我来时的方向。见我出现,立刻换上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看的我的心一抽一抽的痛……
大家一窝蜂冲上来,围在周围七嘴八舌,弄的我一阵头晕脑涨。实在是没什么兴趣谈论刚才自己杀人的事情,于是拿出压箱底的秘技——挠头傻笑,哈哈,哈哈……
嵇健还是那个嵇健,马上看出我就要到爆发的临界点,挥开众人,安静的陪在身边。
出了那档事,大家行走的速度明显增快。傍晚时分,我们总算赶到了斗其。原本游玩的兴致早飞到九霄云外,疲累的只想睡觉。于是洗澡过后,还未等侍女为我抹完药,脑袋一歪,沉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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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司空那家伙还好吧?!!!”朴部看到嵇健从帐篷里出来,急声问道。
嵇健阴沉着脸,并不答朴部的问题:“传信回去,将这次巡哨士兵的家人全部抓起来。一众相关人等全部收监。派三千骑兵在十里外接应。”
朴部凛然道:“是!”多少年了,少有看到主子如此严酷的一面。再不敢多说一句转身去办差事。
嵇健面上仍是淡淡的,暗中紧握的拳头已发白。他松了松,又再度握紧。
“这位是伦贝草原上最年轻的王——噶嘉王吧?”
嵇健寻声看去,一个二十左右,中原文人打扮的年轻人晃着折扇笑着走过来。娃娃脸,面皮白净,笑起来眉眼弯湾如新月。
嵇健以中原礼仪,抱拳道:“正是,敢问兄台是哪位?”
“啊哈,”那人也抱拳回礼道:“一介游学书生——贺无奇,流浪天涯,碰巧到此。有幸能参加斗其王的宴会,正兴奋的不知所以呢!”
嵇健淡然以对,暗中警惕。
贺无奇兴奋的往帐篷里张望道:“听说那个狼女司空破晓也来了,我能进去见见她吗?”
嵇健瞳孔猛的收缩,伸手挡住作势要往里闯的贺无奇,冷然道:“破晓身体有些不适,已经睡下了。”
“啊,太可惜了。”贺无奇摇头叹道,“那在下就先告辞了。”
嵇健刚一放松,贺无奇的脑袋突然伸过来:“我听说司空小姐会变戏法,只要身边的一不注意就会凭空消失。真的假的?”
嵇健拧起眉头:“勿要听信别人的谣言,破晓怎可能会戏法!”
“哦?这样啊。”贺无奇嘻嘻笑笑,这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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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月亮高挂,伸个懒腰,嵇健派来服侍我的伊目达笑道:“小姐可算醒了,王就在外面等着呢。”
我一听慌忙从床上跳起来,穿上伊目达为我准备好的衣服。天,不要告诉我嵇健这家伙始终站在外面!
我出去时,正巧朴部也风风火火赶过来,只听他吞吞吐吐道:“主子,斗其王和其他王一直在等您……再不过去怕是要引起误会……”
“等会再说。”嵇健淡淡说道。
“为什么不过去?”我走出帐篷,盯着嵇健的脸庞。
嵇健的目光转到我的身上,那里面的感情看的我呼吸一滞。
“司空!”朴部大喊一声:“你没事太好了。那时你满身鲜血,脸色苍白,可把我们吓的不轻!”
有这么恐怖么?我摸摸脸:“没事啊,我觉得很好。”
“王,司空已经没问题了,您……”朴部又绕回刚才的问题上。
嵇健看着我又想说什么。
不知为什么我竟有些紧张,大手一挥接上道:“我完~全没有问题!不用担心,你走吧。”
嵇健失笑道:“我只是想问你要不要一起去,顺道可以四处看看。”
“……好。”
斗其是个美丽的地方,它有众多的天然形成的湖泊。
“看,那边就是举行寿宴的地方。”我顺着嵇健遥指的地方望去,登时觉得心跳要停止了!
那一泓泓碧水犹如珍珠般镶嵌在崇山峻岭之中。湖岸山峦起伏、森林葱茏、湖水洁净、波光粼粼。湖畔一带四季花繁木茂,犹如童话世界。山是碧绿的,草是青翠的,点缀其间的野花一片片连到天边。最要命的是,在月光下,这一切都被蒙上淡淡的冰蓝色,朦胧一片,宛如仙境!
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瑰宝!
我张大的嘴绝对可以塞下鸡蛋。心中无比怀念照相机!!!
“太美了,太美了……”此时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词穷,我拙劣的语言根本无法描绘这美景的万一!
摸下巴,很认真的考虑要不要为这景色多留几日。
“这么喜欢吗?”炙热的呼吸喷在耳后,温柔带着挑逗的语气……
一瞬间,我僵在原地,根根神经绷紧,多少年前……也有人这么做过……回忆洪水般淹没过来,我觉得呼吸困难!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快点走吧,不是还有人等着呢吗!”
原本没想和各位在草原上雄霸一方的人物近距离接触,偏巧我们过去时,大家正从帐篷离出来。
“你小子,真是让我们好等啊!”一个三十多岁,身材壮实的男子冷哼道。
嵇健大步上前,一拳捶在那男子的胸口上,豪爽大笑道:“代鹰,好兄弟,我们总算又见面了!!!”
两个大男人像孩子似的哈哈大笑抱在一起。
我站在一旁也禁不住咧嘴笑起来,有这样可以吵吵闹闹的朋友真好啊!
“代鹰,你这朋友做的可不合格。”一个不和时宜的声音插进来,“未能帮忙夺回贺礼。”
气氛骤时有些冷,我这才想起来,来时准备的贺礼都被破坏了,剩下那五百牛一千只羊估计也死的差不多了!
“嵇健能来参加已经很足够了!”一个拥有可与大师傅媲美的大胡子男哈哈一笑道:“相比来说,贺礼可有可无。”
被人袭击,丢失贺礼,被人耻笑……我看着嵇健的背影,想起自己面对那个头盔男时自私的想法,头脑开始发热。
上前一步笑道:“噶嘉王怎会真的空手而来!”
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这些跺跺脚,伦贝颤一颤的大人物们的视线着实犀利!嵇健虽已经习惯我的胡闹,仍是忍不住皱眉。反正话都放出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哦?这么说,我还是有便宜可沾嵝?”斗其王扶着大胡子,看我的眼神不易察觉闪过一丝精光。
“能不能说出来是什么东西?”刚才出言挑事的精瘦男人盯着我道。
我扬起脸,露出一抹自信的笑靥:
“是奇迹!”
“司空,你怎么全身都湿透了?!”朴部大嗓门的跑过来。
我浑身是水站在仙景一般的月湖旁,无奈的朝天翻个白眼,这么小心还是被抓包了!
“你怎么不陪着嵇兄,跑到这来了?”我岔开话题随口问道。用内力烘干衣物,只怕会吓到这憨直汉子,他可不知道什么叫做内力!只得动手拧,水哗哗流下来,回去一定得好好洗个澡。
“你还没说为什么全身都湿了啊。”朴部非要一根筋的问到底:“难不成你下河游泳了?”
真不懂看人眼色!我摇头晃脑油然道:“对,我想试试穿衣服能不能游泳。”
谁知这位天才居然一脸认真问:“那结果能不能?”
这家伙!我哭笑不得,咬牙切齿挤出一个字:“能!”
后天就是寿宴,昨晚在伦贝各位王面前许诺要用奇迹为斗其王贺寿,要想成功,看来我得再加把劲了!
这两日嵇健试图从我嘴里问出那个奇迹是什么,只要他一张口,我立刻打STOP的手势,一叠声的道:“我很忙,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完后逃命似的飞快离开。事实上我的确很忙,这件事还需和他人共同协商完成。
很快,就到举行寿宴的那天。
宴席如期在月湖畔举行,采用双人制,因是夜晚,所以每张桌前摆放一盏油灯。
所有宾客按位置做好,等待开宴。我无视掉周围或好奇或嘲讽的目光,深吸一口气上前。
“尊敬的斗其王,在晚宴开始前能否给在下点时间,我将把奇迹献上!”
斗其王呵呵笑着抚了抚大胡子,道了声好。
我退下,到伊目达处,换上那条嵇健送我的裙子。衣身是梦幻般的如月光的冰蓝色,衣领袖口用暗线绣着繁密的花团,泛着朦胧乳白光氲的珍珠,穿成一条飘逸的腰带,松松的系在腰间。长长的水袖,是皎洁的白色。还有一双漂亮的靴子。
捧着衣服傻笑了两声。嵇健见我似乎极爱和姑娘们一起跳舞,偏又穿男装,看起来十分别扭,才着人送我的。而我却根本不是对跳舞感兴趣,只是爱凑热闹罢了。所以这套价值不菲,做工精良的衣服一直被压在箱底。这次还是伊目达硬要带上,为的是要我在宴会出风头,没想到机缘巧合真用上了!
嵇健对我始终那么包容体贴,我欠他良多……所以嵇健,这次,我一定要尽我所能帮到你!
换好衣服,走回月湖,我挺直腰杆,目不斜视。站在宴会正中央,对上嵇健的视线,他先是一楞,然后有些忧愁不解。
保持微笑,保持微笑,绝对会成功的!
我一甩水袖,原地旋转,用内力熄灭了所有的油灯。在旁人惊呼声中,腾空飞起,尽量保持优雅的姿态,如嫦娥奔月,飘向月湖……
惊呼声更大,因为大家骇然的发现我竟能稳稳站在湖中。
我侧过身,微扭过头,浅笑举起双手,“啪啪”拍了两下。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响起,若有若无的马头琴声,如丝如缕萦绕在月色中,挥之不去。马头琴声渐响,我随乐起舞。为能保持在水上的平衡,我把几位师傅教授的柔武术与舞蹈结合,在这梦幻般的仙景,在这悠扬的音乐里,在这迷离的银色月光下,俯下,仰起,侧转,回旋,弹腿,展腰,将身体像花儿一样尽情舒展开。
慢慢,激昂的鼓点加入近来,音乐渐渐从虚幻变为轻快。我提气跃高,在空中旋舞。
然后是旋转旋转旋转,我闭起眼睛,扬着头,踏着湖水,不停旋转身体。让自己柔软如同杨柳,广袖长带轻舞,心绪渐飞渐远。
都说台上的人变成疯子,台下的观众才会变成傻子。如果真是这样,今夜就让我疯狂一把吧!
在这一泓碧水犹如珍珠般镶嵌在崇山峻岭之中的舞台上,在这花繁木茂,山峦起伏、森林葱茏、犹如童话世界中。我要大家永远记住这个奇迹!让所有人沉醉在今晚,在没有灯光的夜晚,我用身上抖落的月光点亮一切。我要今夜的人们,忘记入睡!
一曲舞完,我飞身回到宴席中,取出藏在袖口的火折子。面带笑容唱起祝寿歌,一边跳着幅度略小的舞步,一边游转在各个桌前。先为斗其王点然油灯,然后依次下来,走到哪里,点燃哪里的火苗。
最后,俯身拜倒在斗其王前,朗生恭祝道:“我代表噶嘉王以及噶嘉人民,忠心祝愿斗其王河山同寿,寿富康宁!”
许久,周围不见丁点声响,就在我的心七上八下之即听到了掌声。不看也知,定是嵇健!
接着,掌声越来越响,最后简直可用狂热来形容!武士们更甚,大声喝彩叫喊着,气氛飙至极点!
终于可以松口气,我站起身,笑容灿烂神采飞扬的接受大家的喝彩。
“好好!!!这是我多少年来收到的最震撼人心的礼物!”斗其王道:“你能告诉本王,是如何做到的吗?”
我故做神秘的笑笑:“既然是奇迹,自然不能道与外人听……否则就不灵了!”
宴会正式开始,草原儿女狂放不羁,并不拘泥与宴会的固定形式。大家相互串桌彼此敬酒,着实是热闹。我此刻的感觉却绝不好受,总有那么几对让人不舒服的视线投射在我的身上。特别是身边的嵇健,他的目光似乎在说,现在不方便说你,咱们回去再慢慢聊聊!!!
我只得闷头发大财,低头吃东西。
“在下贺无奇对司空小姐仰慕已久,不知能否有这个荣幸与你喝上两杯?”
我抬头,居然在这看见中原服装。一张娃娃脸,皮光肉滑,奶油小生!还成,长相可打8。5分。我心里琢磨,只是对上他的眼睛时,那里面的神采让我一阵晕旋……是他!!!
我唬的站起来,贺无奇笑嘻嘻的趁机将酒碗塞到我手上。“早就听闻司空小姐海量,希望您手下留情啊!”
嵇健上手要拦,被我轻轻挥开。
行啊小子!嵇健就在身边,你还故意过来挑战我的底线,看我会不会揭穿你?!心中突然一动,想到他的名字,贺无奇赫连奇……难不成?!
我心底闪过一丝寒意,怒极反笑,与他猛撞一下酒碗,大口喝光里面的酒。贺无奇笑容不变,与我拼起酒来。我们俩你一碗,我一碗,与其说是喝酒,不如说是硬灌!我上下暗中打量,猜度他的真正身份!看他喝下这么多酒,脸不红神色正常,就知也在用内功压制。这么说,那天他是故意放水让我抓住他的?!他究竟是谁?!!!不确定的因素,过去种种,让我心烦意躁。我不出声,贺无奇亦保持沉默,我们无声的暗中较劲。最后还是嵇健看不下去,拦住我们。
“以后不准你这么喝酒了!”等贺无奇一离开,嵇健冲我低吼道。
我急忙调整心态,一脸歉意的看着他小声道:“对不住了,我是只要有人敬酒,下意识的就想灌蒙对方。都成习惯了,下次一定改正!”
嵇健灿若星辰的眸子细细看过来,我拒绝对视,于是慢慢移开目光。
晚宴终于结束,半夜,第一次在草原失眠。我轻手轻脚披上外套走出帐篷,怕惊醒尚在睡梦中的伊目达。躺在帐篷外的草地上,仰望浩瀚星空,一时竟痴了。
“怎么在这躺着?”嵇健的声音自身旁响起。
我坐起身,只见嵇健站在七八步的距离外。他笑容仍旧是爽朗中带着一丝温和,星眸透出的光像网一样细细密密笼罩过来。
“突然想看星空,就出来睡了。”我道:“你怎么这个时间还在外游荡。”
“有些事情刚刚商议完。”他浅浅笑道:“不要在外面睡着,露水太重对身子不好。”
我点点头。他移步要走,又停了下来,“司空,你今晚很漂亮。”说罢离去。刚才,帐篷的阴影投影在他的脸上,我不大能看清他那时的表情。只觉得,一向淡然的口吻在今夜似乎略有改变。
怔了半响,仰头躺倒在地。望着星空叹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
两日后,我们返回噶嘉,这次多了三千铁骑护卫,我安心的除了吃就是睡。朴部他们兴致勃勃找我玩,也被嵇健挡了回去……日子,似乎突然变无聊了……
再回噶嘉,明明只是离去数日,却生出物是人非的感慨。不是不知道,我狼女的名头早已在草原传开,这次月湖献舞似乎又将我推向更高的地方。属地上的牧民看我多了一份敬畏,少了一份亲切。
嵇健也开始渐渐改变,他开始限制我的自由,不准我去和勇士们摔交嬉闹,不准我肆意的找人拼酒,不准我骑着驰骋独自策马于草原上……他不停找人送来女子服饰,暗中鼓动侍女和旁人说服我着女装。慢慢也开始有奇怪的言论,外界出现谣言,说我是天女下凡,守护噶嘉繁荣昌盛。又有人开始揣测嵇健何时会迎娶我进门,这次描述的更为有鼻子有眼。
“破晓,你又偷偷躲起来喝酒!”嵇健微怒道。
我笑着冲他招招手,“你过来陪我一起喝。”
嵇健站在原地怔了下,走过来似乎很无奈的说:“破晓,你为什么改不了呢?”
我哈哈笑起来:“戒酒之事明日再提!来,陪我喝两杯,一人独酌太无趣了!”
嵇健站了半天,看我执着的神色只得坐下,陪我一道饮酒。我们喝着酒,聊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第一次见他时的感慨,再见时的亲切,在草原上愉快的生活……等等等等……
嵇健虽酒力不差,终究不是我的对手,渐渐有些醉意。我仍固执的劝他喝,人喝到一定程度时,就算不劝他照样会接着喝,于是嵇健终于醉倒。
我一人仍旧继续喝,望着天色越来越晚……
“嵇健,”我笑着抚上他的侧脸,这个爽朗英俊的大男孩,这个噶嘉人人称赞的年轻的王,醉酒的睡颜竟透着股孩子气。
“希望我们下次再见时,你仍能冲我微笑……再见了……”
我肆意的跑跑停停,太阳自地平线升起,惊人的美丽!
爱我的人要记得,我生是自由,死亦自由。请不要奢望我会改变!!!
正文 转折
刚开始勉强知道路,后来就完全不分东南西北了。好在本就没有固定的目的地,所以,走哪算哪吧!
我变卖了身上除美人玉外所有值钱的东西,换上再普通不过的衣衫,漫无目的的随着感觉任意流浪。瞧着一路上景致变化,自己似乎又绕回中原,只是不晓得具体位置。
只出不进,饶是金山银山也有花完的一天。我坐在一家看上还算干净的小店,吃着炒饭很认真考虑下一步怎么办。身上的银子也就还够过半个多月,这还是在省吃简用的前提下。
店门口突然热闹起来,吵吵嚷嚷。
“吃都吃了,你还想怎样?!”
“怎样?看我不打断你们的腿!!!”
我嘴里嚼着炒饭,抬头看过去,三个半大的小子和掌柜小二较上劲。
“小小年纪就敢吃霸王餐!我告诉你们,今天拿不出银子,你们谁也别想从这走出去!”掌柜一张团脸,说起话两腮一颤一颤格外有趣。
“行了掌柜子,和一帮小毛孩生什么气!”一旁的食客出来打圆场。
“您不知道,”掌柜的胖脸涨成紫红色:“这帮混小子,他,他居然塞给我一包狗屎!!!”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这群小孩,真够胡闹的!
那三个少年也就十三四的年纪,一个瘦高,浓眉大眼十分精神;一个矮矮胖胖,看上去十分可爱;最后一个眉目清秀,象是读过书的。只见那个瘦高男孩上前一步,毫无惧色,口气颇有些玩世不恭:“钱掌柜,你爱钱,不过是因为它能换到你想要的东西。如果哪天狗屎也有这用处,你怕是得笑着求着小爷我送你!还会在乎它的臭味?!”
经典啊~太得我心了!特别是在这将要弹尽粮绝的处境下!
钱掌柜眼看就要发飙,我慌忙大声喊道:“等等掌柜,他们的帐算我名下!”
一场闹剧这才闭幕,三个小家伙走过来,坐到我四周。
“为什么要帮我们?”那个斯文的小男生,说起话来不紧不慢,自有一派雍容气度。
我举起酒杯道:“只刚才那位小兄弟说的话,就当浮一大白!”
小胖子黏黏糊糊的接了句:“俺娘说了,喝酒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我刚要喝,听了这句差点就被呛着,哭笑不得道:“这是偏见,小孩子千万不要受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
就在我想继续再教育的时候,外面又是一阵喧嚣。外面人头窜动,嚷嚷着说前面的赤茗溏冲上岸一柄足有一人多高的大剑!
我一听登时就坐不住了,扔下银两,说了声告辞,直接跟着人群流动的方向赶去赤茗溏。
===我是谁你们都知道===
清秀斯文的男孩拿过破晓留下的酒,浅酌一口道:“小胖,把手里的东西拿出来吧!”
小胖子笑起来像足小号的弥勒佛:“明邪,我就知道瞒不过你。”说着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嵇健送与破晓的美人玉静静躺在那。谁能想象,就是这么一双看似笨拙的手,竟属于近百年来江湖上最有潜质的神偷!
“美人玉?!”明邪呆楞了一下,“看不出,穷丫头身上竟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不过她是少主格外在意的人,你偷了她的东西,怕是不好吧……你看呢,林放。”
瘦高男孩林放耸耸肩膀:“咱们跟着她东奔西跑,绕了大半个锦国。好不容易接近了,又叫她给跑了……偷的好!”说到后面开始有些咬牙切齿。
明邪低笑一声,“行了,赶快过去看看吧,不然真要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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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过去时,已是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
“当着所有的面,咱们定下规矩。谁能拿起这柄剑并击退所有人,它就属于谁,你们看怎么样?!”一个看上还算有些威信的人喊道。大家哄然称是。
我在人群中推啊挤呀,好不容易凑到前面,一见吓了一跳。那柄剑平躺在地,目测长度,至少跟我一样甚至更高(我现在166左右)。剑宽足是我的腰围两倍,通体古铜色,除个大外也不见有什么出奇。
几个壮汉上去,哼哼哈哈抬了半天,仅掀起一个角就已累的满头大汗。
“俺看这剑说不定是神器,谁也取不走了,干脆大家一块把它抬走,找个地方供起来算了!”
“就是啊,这么大的个头,又这么重,就是要了也用不上啊!”
“来,大家一块动手弄走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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