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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了手的男女朋友,你们 还会再联系么? [打印本页]

作者: 芊芊女    时间: 2006-1-26 15:54     标题: 分了手的男女朋友,你们 还会再联系么?

真是我变的成熟了么?
以前我也认为不应该再联系了
朋友没的做
见面也应该是不屑一顾的

可是如今我觉着 也没什么吧
因为总之都不可能复合了
这个他也应该是知道的
作个朋友没问题
呵呵
可是被现在的朋友知道
他就很气
还说这涉及到底线的问题
和他交往还和别人联系就是不对

我也不知道 谁才是不对
作者: 啾啾    时间: 2006-1-26 16:27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楼主的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1-28 08:34

应该坦然面对,但是不要多联系,尤其在与新朋友交往期间,因为爱情是排他的。
作者: 芊芊女    时间: 2006-1-29 12:43

可是和之前的肯定不是爱情了啊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1-30 09:08

那也不行,新任男友会吃醋多心的,何苦呢?
作者: 芊芊女    时间: 2006-1-31 19:14

多心 是他不对啊
作者: 戈薇    时间: 2006-1-31 21:12

就跟没好过一样 照样聊天扯淡对骂 哈哈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 08:35

这你就不对了,越在乎你越不应伤害对方。
作者: 芊芊女    时间: 2006-2-3 20:02

也是!!!!!!!!!!!
作者: linkenpark    时间: 2006-2-3 20:05

没那闲功夫。。。
作者: hrbeu    时间: 2006-2-4 12:28

感情真复杂,麻烦
作者: 泪成雪    时间: 2006-2-4 18:03

体贴不该在离别,你会让该死心的人还有留恋 
不如说了再见 从此消失不见我想忘了你也能快点
……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5 08:52

确实,感情是个复杂的东西,所以要好生把握。
作者: 愛の♂    时间: 2006-2-5 08:53

分手以后,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
分手以后,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分手以后,不能做陌路,因为彼此相识过;
分手以后,只能做知己,因为彼此了解过!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6 09:41

知己不是朋友?
作者: 愛の♂    时间: 2006-2-7 11:03

知己就是彼此了解但~~~~~~~~~呵呵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7 13:33

??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8 15:59     标题: 解释一下

???????????????????????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8 17:33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1 08:35 发表
这你就不对了,越在乎你越不应伤害对方。



说教.........:L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9 08:27

积习难改,凑合吧。^_^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9 13:55

唉!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9 17:02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9 08:27 发表
积习难改,凑合吧。^_^



忍了..........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0 08:17

难得难得,抱歉抱歉。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0 08:19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9 08:27 发表
积习难改,凑合吧。^_^

错了,应该是:相当凑合!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0 10:26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10 08:17 发表
难得难得,抱歉抱歉。



抱歉就不用了

真有诚意就请吃饭~~~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0 11:42

去哪吃饭啊
作者: water    时间: 2006-2-10 13:21

听人家说的
如果分手的两个人还能做朋友
要么是没有真心爱过
要么有一方一直在默默付出
作者: 愛の♂    时间: 2006-2-10 13:42

深刻~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0 13:54

对,深刻,大家帮我把这个帖子顶到13号!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0 15:28

原帖由 water 于 2006-2-10 13:21 发表
听人家说的
如果分手的两个人还能做朋友
要么是没有真心爱过
要么有一方一直在默默付出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有道理的我只能相信了~~~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0 16:16

本来就是有道理的
作者: water    时间: 2006-2-10 17:02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0 15:28 发表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有道理的我只能相信了~~~

我个人人为
无言的结局
就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0 23:24

无言的结局么?

听上去有点儿伤感阿.........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1 09:15

原帖由 supersea 于 2006-2-10 13:54 发表
对,深刻,大家帮我把这个帖子顶到13号!
看来一定是有所指的了,情人节要让对方看一看你的用心,对吧?:P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1 23:22

一点小忙,还是可以帮的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2 07:39

那就再顶一下。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6-2-12 23:35

不至于不联系,当作不认识吧?
毕竟曾经那么熟悉
为什么就不能做朋友呢?
坦然一点不好么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3 07:41

看来是个过来人。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3 11:26

原帖由 丢丢 于 2006-2-12 23:35 发表
不至于不联系,当作不认识吧?
毕竟曾经那么熟悉
为什么就不能做朋友呢?
坦然一点不好么



可能没那么容易吧.........
作者: water    时间: 2006-2-13 13:07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11 09:15 发表
看来一定是有所指的了,情人节要让对方看一看你的用心,对吧?:P

老头还挺有眼力的
我就没看出来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3 17:30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1 23:22 发表
一点小忙,还是可以帮的

谢谢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3 17:31

原帖由 wmy7018 于 2006-2-12 07:39 发表
那就再顶一下。

谢谢,你们都是乐于助人的好同志!表扬!:handshake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4 00:26

唉,现在已经是14号了

任务完成了,汇报一下...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2-14 07:51

不知道结果如何?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4 08:08

谢谢,还没结果呢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4 08:52

不是吧,那不是白忙活了....

有结果了一定通知一声儿啊~~~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6-2-14 21:56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3 11:26 发表



可能没那么容易吧.........





是不容易呀,恋爱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了,既然都爱过了也就不怕麻烦了,呵呵
何况也不是那么太麻烦的事情呀,试试坦然的生活或许更好些
当然,这是个人看法拉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5 00:26

可是付出过的感情,总会耿耿于怀,又怎么能真的坦然面对呢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5 08:39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4 08:52 发表
不是吧,那不是白忙活了....

有结果了一定通知一声儿啊~~~

一定一定,不过确实不乐观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6-2-15 14:59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5 00:26 发表
可是付出过的感情,总会耿耿于怀,又怎么能真的坦然面对呢



大概是个人做事的风格不同吧,我就觉得没什么。
如果就此不再联系了,我会失去一个朋友
而且,即使分手也不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吧,
以后如果想起那段日子,也许不会有什么遗憾
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分手以后,想起他也是想起他的好
所以我坦然
作者: supersea    时间: 2006-2-15 15:32

原帖由 丢丢 于 2006-2-15 14:59 发表



大概是个人做事的风格不同吧,我就觉得没什么。
如果就此不再联系了,我会失去一个朋友
而且,即使分手也不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吧,
以后如果想起那段日子,也许不会有什么遗憾
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分 ...

汗!
作者: 与肚子里的草    时间: 2006-2-15 18:01

原帖由 丢丢 于 2006-2-15 14:59 发表



大概是个人做事的风格不同吧,我就觉得没什么。
如果就此不再联系了,我会失去一个朋友
而且,即使分手也不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吧,
以后如果想起那段日子,也许不会有什么遗憾
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分 ...



唉,算了,和我这种不相信爱情的人讨论这种事情,不会有结果的

我就不大放厥词了~~~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6-2-15 23:04

原帖由 与肚子里的草 于 2006-2-15 18:01 发表



唉,算了,和我这种不相信爱情的人讨论这种事情,不会有结果的

我就不大放厥词了~~~



嘿嘿,我还以为大哥您要抨击我呢,谢谢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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