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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史:血雨腥风的历史 中国封建统治下的文字狱 [打印本页]

作者: 菩提无树    时间: 2005-7-11 12:31     标题: 说史:血雨腥风的历史 中国封建统治下的文字狱

说史:血雨腥风的历史 中国封建统治下的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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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5/07/06 15:43   炎黄春秋

  作者:张友鸾

  大约自有文字以来,就有文字狱。历朝历代,史不绝书。只是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古代却远不及近代。古代也有暴君,野蛮更过于近代,但是史料保存,比近代少,所以近代特别是清代的文字狱便显得突出了。前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曾编印《清代文字狱档》一书,共出九辑,收六十五案,多为乾隆年间之事。乾隆口口声声说:“朕从不以语言

文字罪人。”然而这本档案,却血雨腥风,透过纸背。

  文字狱,字面明白,是为了文字吃官司。

  文字总是出于文人之手,吃文字狱官司的,当然是知识分子了。在封建统治下,文字狱十分残酷,出乎常情,不受任何约束,不同于一般狱讼,所以,可以说文字狱乃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

  文字狱是封建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杀鸡吓猴子”,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每一文字狱的构成,总要扣上“叛逆”的帽子,好像有好大的“敌我矛盾”。只要看一看案情,就能明白,那是用做借口的护身符,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文字狱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罪名是由于罗织而成的。

  一般狱讼,总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为,然后据以判处的。文字狱却不是这样。文字狱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对象,而又无法(不能或者有所未便)定他的罪名,于是就从他的文字作品中找证据。明代诗人高启,做了一首《题宫女图》,中间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静有谁来”这样的句子,皇帝被讽刺帷薄不修,很受不了,又不愿意张扬其事,这就借着他代友人魏观作《上梁文》,处刑腰斩。《上梁文》有什么毛病呢?是因为屋基是吴王宫殿旧址,硬说他有造反的企图。清代皇帝雍正,猜忌年羹尧,因为他的功劳大,难下毒手,这就指责他在奏折里,把“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是“大不敬”,有该死的罪。清代皇帝乾隆,自称“古稀皇帝”;有个不识相的大官名叫尹嘉铨,也自称“古稀老人”。乾隆认为他佞妄,又不好治罪,于是造了一个“为父请谥并从祀文庙案”这个文字狱,把他绞杀。

  这明明指出:文字本来无罪的,只是“有罪者”的文字才“有罪”。统治者今天看这个人顺眼,这个人的文字就没有问题;明天看这个人不顺眼了,这个人的文字中就有问题一大堆。清代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正是这样。乾隆对于此案,发了一顿牢骚,说是:“朕见其诗,已经数年,意谓必有明于大义之人,待其参奏。而在廷诸臣及言官中,并无一人参奏。足见相习成风,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指雍正)之诛查嗣庭矣。”当时关于文字狱案件,总是雷厉风行,急如星火的,怎么这个案子却等待数年之久呢?只因胡中藻是鄂尔泰门生,鄂尔泰原是乾隆重臣,后来失宠身死。所以胡中藻的文字,在鄂尔泰得意时没有问题;在鄂尔泰失宠身死时,问题就来了。

  文字狱是无限上纲、罗织而成的,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清代初年,如庄廷?的《明史稿》案,吕留良、曾静案,戴名世的《南山集》案,都是出名的大案,动辄牵连几百人,杀了无数的知名之士。后来这种大案虽然少见,但以文字获罪的条件却大大放宽了。乾隆时期,阎大镛《俣俣集》案,问官指出“不避庙讳”,“御笔”朱批:“如此可恶,当引吕留良之例严办矣。”吴英“拦舆献策”,建议了五件事,不能答应就不答应吧,不是这样做,偏挑他写了两个“弘”字是“迭犯御名”(乾隆名叫弘历),碎剐凌迟。还有,一个“明”字,一个“清”字,都不能随便使用,因此而遭杀身之祸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李?《虬峰集》里有“杞人惊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徐述夔《一柱楼诗集》里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句;胡中藻《坚磨生诗钞》里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这些都是死罪。事例太多,无从列举了。

  深文周纳,吹毛求疵,是一切文字狱案件中必然采取的。为什么那些受害者罔知忌讳,自贻伊戚呢?殊不知,“鸡蛋里面挑骨头”,总归要硬派一顶帽子戴在头上,不管多么小心谨慎,真是“由你奸似鬼,也要喝老娘的洗脚水”,要想规避幸免,简直不可能。传说清代雍正时期,有人在文字中写了“维民所止”,这原是句成语,不料雍正勃然大怒,说“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了头。所以吕留良留下一部《维止录》尽管是在此以前的事,凭这个书名就非得把他?尸不可了。胡中藻做学政,考试出了一个《乾三爻不象龙说》的题目,乾隆说:“乾封六爻,皆取象于龙。故象传言,‘时乘六龙以御天’。如伊所言,定三爻不在六龙之内耶?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这两个例子,一个是象形,一个是谐音,谁会想到会犯罪呢?还有一个名叫龙凤祥的人,喜欢刻图章,印了一部《麝香山印存》,“并无悖逆不法字句”,却也犯了罪,从云南再次充军到伊犁。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是他不该姓“龙”,姓龙罢了,为什么还取名“凤祥”?占了皇家的吉利口彩,能不有罪吗?

  从上面列举的材料不难看出,只要是笔头下写出来的文字都可以作为文字狱的罪证。大则几十本的专门著作,文集诗集;小则一篇短文,一首诗,一封书信;甚或一二句诗的断句,一二句写下来的言语。自己作的,传抄别人的,以至传抄古人的,一经挑剔,决不容你摆脱。发展到后来,戏曲、音乐、绘画,以至于刻图章等等,凡是与文字有关的,也都列入文字狱的罗网了。

  文字狱的处理,是非常残酷的。总是被逮捕,被抄家,坐监牢,受审讯。审讯的时候,常用酷刑;审讯的结果,总归重判。至少是终身监禁,流放边荒,充军为奴;大多是杀头处绞,碎剐凌迟。如果人已经死了,还免不得从坟墓里刨取棺木,拖出尸身,?碎焚烧。而且一人得祸,株连极广,往往一杀一大片。所有近亲家属,不管知情不知情,识字不识字,一概得“从坐”。清代并没有惩治文字犯罪的法律,但有“大逆”犯罪的案例。遇到文字狱,援引“与大逆无异”定罪。按照“大逆”的处理:“凌迟处死,正犯之子、孙、兄弟,及兄弟之子,年十六岁以上皆斩。男子十五岁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均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文字狱一构成,就意味着血淋淋的一场杀家的惨祸。所以一人被捕,常常举家自杀,以免受辱而终难逃一死。

从社会关系上讲,文字狱的株连性也是惊人的。每一案件,莫不张大其词,涉及多人,拖累甚广。如果被认为是要案,常常罪犯百十成群,攀牵数省。一本书,中间“出现问题”了,作者犯了罪,写序、跋,题诗,乃至题签的人都有罪。这还不说。还要追查何人出资刻印,何人雕刻,何人印刷;书印多少,何人贩卖,何人购买,赠送何人。核对详实,扫数上缴,缺一本也不行。书板要解京劈毁,决不能少一片。所有有关的人,全都有罪。即或你虽有书,却没有看过,事实证明是如此,那也不行,谁让你不看、不检举呢?当地该管官

吏,有牵连的罪更大,没有牵连而事先失察,也同样有罪。古时有所谓“瓜蔓抄”,按藤摸瓜找罪人;文字狱这根“瓜蔓”,枝条歧出,是长之又长的。

  不要以为文字狱硬栽罪名在受害者身上,可以不费心机随便说说就完了。其实不然。那些案子,莫不经过精工细作、炮制而成的。为了遮掩天下人耳目,要说一些强词夺理的话,用以表明给戴的帽子是合乎尺寸的。论手法主要耍的也不过几种,只是花样翻新,愈出愈奇罢了。常用的手法首先是牵强附会,肆意歪曲。你说是活的,他偏说你指的是死的;你说着东边,他偏说你影射着西边。尽管理论上不符合逻辑,他却能振振有词。其次剪头去尾,断章取义。或者挑一段,或者挑二三句,不管上下文如何,只给你加上些“虽然”“但是”的字眼,就正面变成反面,反面变成正面,意义全非了。再其次是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经过了嫁接的文字,和原来当然不一样了,他说这是你的手笔,这却是无可辩论的。在这些手法之外,更有制造伪证,肆为谰言的,那样故入人罪,越发的可恶了。

  统治者的意图,爪牙们总是心领神会的。当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的时候,爪牙们就都争取搞几个以立功,用无辜臣民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这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搞不出,是无能。别人抢先揭发了,你还不知道,一旦被认为“失察事小,隐讳事大”,不但会丢官,而且也有抄家弃市的可能。这样的例子岂止一二个。有时下面检举揭发,因为不是统治者要整的对象,来个“谕旨”,“所奏殊为过当”,“传旨申饬”。不要以为挨了骂了,其实“简在帝心”,将来自有重用之日。这些都成为做官的诀窍。办理文字狱,宁枉毋纵,宁重毋轻,是必然的趋势。至于爪牙彼此之间,党同伐异,互相攻讦,这样构成的文字狱,也是有的,那就不在话下了。

  对于社会的影响,文字狱是恶劣而深远的。那些想向上爬而没有阶梯的,钻头觅缝在别人的文字中找毛病,检举揭发,作为自己猎官的敲门砖。有仇恨嫌隙的,利用文字狱陷人于死地,以伸其报复心愿。也还有敲诈勒索、强求不遂的,其初是只拉弓不放箭,后来却终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把文字狱构成了。再还有那朋友投赠,书信往来,“忝在知交”,无所不谈,偶或一二字句有失检点,受者怕被牵连,岂敢知情不举?变生肘腋之间,有些人就这样糊里糊涂被出卖了。有个名叫梁诗正的,本是协办大学士,告老还乡。乾隆怀疑他不是本意,“谅有怨言”,就叫浙江按察使富勒浑去做他的特务工作。混得熟了,梁只说出:“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富把这话打报告,并且说梁“举止语言,无不缜密。即有怨怀,不敢遽为吐露”。乾隆见到奏折,加上朱批说:“如此,则是伊知惧,尚不至于怨望,何必深求!”这事正好反映了当时情况:不敢留字迹,不敢说话,整个社会都死了,真正到了“万马齐喑”的地步。

  作者张友鸾(1904-1990),安徽怀宁人,20世纪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中国古典文学专家。曾任《京报》之《文学周报》主编、《世界日报》总编辑、《国民晚报》社长,还参加了《民生报》、《新民报》、《南京人报》等的创刊工作。他是新中国第一部整理出版的古典名著《水浒》的注释校订者,对古典白话小说加注释作了开创性的探索。张博学多闻,文笔酣畅,撰写了大量杂文、随笔、古典文学研究专论,出版的作品有《白门秋柳记》、《秦淮粉墨图》、《胭脂井》、《汤显祖及其牡丹亭》等。本文选自作者之子张钰选编的《张友鸾随笔选——胡子的灾难历程》。

  (编辑:独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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