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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考研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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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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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9-22 13:02
标题: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考研报名须知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即将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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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奉献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科技大学一般是在2009年8月中旬发布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在已经着手复习的同学可以参考北京科技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般情况下,招生简章变动不大的。
北京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9年我校共有8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87人左右(招生人数以2009年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含有两组考试科目的专业中001组为报考“全国统考”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002组为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范围均为笔试。
三、单独考试:
1、凡设置002组考试科目的专业均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招生名额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独考试名额的30%。
2、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单独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1)政治;(2)外语;(3)基础课;(4)专业基础课。
各专业单独考试复试科目与统考复试科目相同。
四、工商管理硕士(MBA):
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联考。考试科目:1、MBA联考综合能力;2、MBA联考英语。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
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六、接收外校应届本科生为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我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申请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我校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简历;(3)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5)获奖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6)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并提供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及本人排名次(需教务部门盖章);(7)如在出版物发表的论文(设计),请提供刊物原件。
4、申请办法:
(1)在学校主页查询有关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北京科技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于2008年9月底前将填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送到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将于10月初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时间及体检,择优录取。按教育部时间要求,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复试合格后, 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报名方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考试时间: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全部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在2008年10月10日—31日,登陆yz.chsi.com.cn或yz.chsi.cn。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简章。报名期间早9:00--晚22: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事宜请访问我校主页。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号,于2008年11月10日--14日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摄像等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号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摄像手续,并在我校考点参加统一入学考试。
3、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八、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九、体检:
体检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各类奖学金:
1、为适当改善硕士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各学院根据硕士生所承担的科研工作及表现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2、学校鼓励优秀研究生兼助教、助管工作,学校每年提供约300个助教及助管岗位。
3、学校设立宝钢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贝卡尔特奖学金、罕王特钢奖学金、建龙精英奖学金、麦思科奖学金等十余项奖学金。
十一、合作培养:
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等40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共70个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及选派出国留学生工作。
从2007年开始,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至2011年,每年选派50余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十二、说明:
1、我校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在现场确认信息时随即发放,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准考证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录的通讯地址挂号邮寄给考生本人。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强军计划考生报考条件同单独考试考生,考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军区名称。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4日前将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多民族教育处名称。
4、国防生须在备注一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十三、根据校发[2007]23号文件精神,MBA、定向、委培研究生只安排一学年住宿。
十四、若2009年硕士研究生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按实施细则执行。录取类别只招收非定向、委培生,定向生仅限强军计划、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十五、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学 院 代 码 及 名 称联 系 电 话
00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010—62332951
002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010—82375007
0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0—62332721
004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010—62333046
005 机械工程学院010—62332419
006 信息工程学院010—62334123
007 经济管理学院010—62332746转701
008 应用科学学院010—62332685
009 文法学院010—62334218
010 外国语学院010—62334741
011 冶金工程研究院010—62332598转6311
012教育部材料服役科学中心010-62332239
招生单位代码:10008 报名点代码:1108
联 系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 :100083
联 系 单 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 公 地 点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310房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电 话 :010-62332484;62333947
传 真 :010-8237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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