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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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园小宝
时间:
2009-9-8 14:18
标题: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齐齐哈尔市行政学院),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10名):政治学理论专业1名、中共党史(党建方向)专业2名、公共管理专业1名、经济学专业1名、经济法学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研究生学历毕业,年龄36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公共管理、经济学、经济法学专业要求硕士或博士学位;法学专业要求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学位。
上述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则上为全国重点院校。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或直接来校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个人简历以及有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等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组织考察。对拟招聘人选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五)体检。受聘人员需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
(七)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进编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
四、报名要求: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9月25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3份,自荐材料一式3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一律使用A4纸),近期二寸同版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2-27124570452-2713281
联系人:苑利华杨丹丹
电子信箱:
zzrsc2729511@163.com
单位邮编:161006
联系地址: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82号)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齐齐哈尔市行政学院
200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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