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春哥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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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beu
时间:
2009-7-1 21:05
标题:
春哥二三事
1、春哥很霸气。有一天他想喝橙汁,但是又懒得动手。于是,他扭头看了桌上的橙子一眼。橙子顿时汗流满面,抓起一把榔头就开始猛砸自己,把自己砸得汁水四溅。然后,那些橙汁自己爬进了玻璃杯,最后几滴在杯壁上做出了一个谄媚的笑脸符号。
2、春哥很Man。他很早以前很喜欢看小沈阳的二人转,但是不喜欢小沈阳豪放的表演风格。于是,在散场之后他约见了小沈阳,觉得他内在气质很阴柔,建议他以后反串女角。小沈阳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对着春哥大声咆哮:“你看看我这糙样,这能是老娘们吗?”春哥冷静地凝视着小沈阳,说了两个字:“你是。”于是,就有了今天的小沈阳。
3、春哥这几天很不高兴。因为六一节的时候,他去参加了一场足球赛。由于玩得很开心,在后场直接射门得分之后,他一个大脚把足球踢上了天。那球再也没有回来,不久新闻里说,法航447航班在大西洋上突然解体,原因未明。
4、春哥力大无穷,曾经和超人打赌掰手腕。超人输了,这就是为什么他总把内裤穿在外面的原因。
5、春哥拥有不死之身,在古代就靠步行的方式游历过全世界。一次,他听说椰枣很好吃,就专门去了埃及。在红海边,他看见一个白胡子老头站在海岸上唉声叹气,说是他们的前路被海水阻隔。于是,春哥对着红海说:“分开!”红海闻言自动分开,老人带着那群人千恩万谢地走了过去。
这个故事还有一段下文。老人为了表示对春哥的感谢,要给他许多珍贵的礼物,包括黄金、乳香、没药、姑娘、男孩以及小动物。但是,春哥只拿了一根驴腮骨。随后,法老的军队赶到,对春哥出言不逊。春哥用一根驴腮骨,在一根烟的功夫里击杀了法老以下八万人的军队连同他们的马匹。春哥没有杀死法老,但是把他痛打了一顿,以至于需要浑身裹满绷带。这就是木乃伊的由来。
6、春哥身材高大。他最喜欢的游戏是打麻将,可是世界上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所以,他只能一个人打四家。有一天,他刚刚坐下来码好了一家的牌就因为有事临时离开了。他再也没有想起这件事,那堆牌我们后来称之为长城。
7、春哥最喜欢的运动项目是篮球。他经常化装参加NBA,在NBA,人们管他叫姚明。因为化了妆的缘故,他的起跳高度不能超过15CM。
8、春哥的奔跑速度是光速的十倍,所以他可以随意进行时空旅行。如果顺着赤道从西向东跑,他就会进入未来。反过来跑,则能回到过去。牙买加飞人博尔特在2008年奥运会决赛冲刺前突然减速,并且向后张望,随后崭露笑容。这是因为他需要确信春哥遵守约定,没有参加这场比赛。博尔特是春哥的学生,他本来打算把博尔特培养成牙买加最快的批萨配送员。
9、春哥从来不担心没有钱用。如果他手头紧张的话,他就去捧一些水银握在掌心。然后用力挤压一下,把每个水银原子里都挤掉一个质子,于是水银就变成了黄金。有时候不方便找到水银,他就找块木炭用力捏一下,于是得到金刚石,英国女王的非洲之星就是那么来的。本质上来讲,非洲之星的诞生完全是一个意外。那天春哥其实在吃甘蔗,没有想到自己的咬嚼力那么大,吐出来的不是甘蔗渣,而是钻石。
10、春哥没有坐过飞机,因为他嫌飞机的速度太慢。如果他想要去什么地方,只需要把头歪朝那个方向,然后用手抓住自己的头发拽一下,他就会瞬间飞到目的地。据说,美国金门大桥的钢缆就是用春哥的头发制成,但是美国政府一直拒绝承认这件事。美国政府有全套春哥的档案,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时候,就是春哥把他从登月舱里抱出来的。而且,春哥写了一张字条,上面的内容就是人类的一大步之类的东西,让阿姆斯特朗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而在最早,美国政府的意思是让阿姆斯特朗宣布美国对月球拥有主权。
11、春哥很暴躁。有一次,他想访问一个国外的站点,但是被GFW了。春哥大怒之下,伸手插入网线,从太平洋那头顺着光纤一把抓住服务器给拽了过来。这就是那年中美海底电缆中断的真相。
作者:
angel
时间:
2009-7-6 00:05
春哥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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