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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生有问题想请教各位师兄师姐 [打印本页]

作者: wulaofei    时间: 2006-7-15 17:05     标题: 新生有问题想请教各位师兄师姐

各位师兄师姐,小妹刚刚得知已被哈工程录取,听说咱学校高处重点线50分就可以报考本硕博连读。
小妹刚好超了57分,有人能指点一下考试考什么范围,我该怎么准备复习吗?谢谢!
作者: 兔子窝边草    时间: 2006-7-15 17:07     标题: 我也是新生

但是我在线咨询,听说今年是第一次用这种形式,没什么经验的,呵呵
不过好象和高考差不多,数学和英语
作者: wulaofei    时间: 2006-7-15 17:10

那题型和高考一样吗
作者: 兔子窝边草    时间: 2006-7-15 17:12     标题: 不大清楚

可再向老师询问啊
去在线咨询~
作者: 风中落叶    时间: 2006-7-15 21:01

对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1)我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万元,奖给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110分(标准分160分)以上的新生;二等奖1万元,奖给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80分(标准分120分)以上的新生。若该省重点线低于我校招生各省重点线的平均分,则以平均分作为该省重点线评奖。
  (2)对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实行“本科—硕士—博士”连续培养,免交本科期间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今年,学校将按各专业3%以内的比例,对高考总分超出重点线50分,标准分100分以上的考生举行连读生选拔考试,根据选拔考试排名和各专业名额确定“本—硕—博”连读生人选(该省重点线低于我校招生各省重点线平均分,则以平均分作为该省重点线计算)。各专业具体名额参见学校2006年各专业“本—硕—博”连读生名额分配表。


关于考试具体情况,请找相关老师咨询或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网址:http://panda.hrbeu.edu.cn/admission/detail_qa.php
作者: 风中落叶    时间: 2006-7-15 21:03     标题: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硕士-博士”连读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硕士-博士”连读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读生)制度是指:为培养高质量人才,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在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中选拔部分学生,提供优质培养条件,配备指导教师,给予优惠待遇,采取滚动式管理,本科毕业后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二章  首批选拔
  第二条  学校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在若干个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能力的本科相关专业中确定“本-硕-博”连读生名额,每专业名额数不超过当届该专业学生数的3%。
  第三条  选拔基本条件:非标准分省份考生高考总分超出该省重点线50分以上,标准分省份考生高考总分超出该省重点线100分以上。该省重点线低于学校所有招生省份重点线平均分的按学校平均重点线计算。
  达到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可自愿参加本年度首批“本-硕-博”连读生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外语(即分级考试)。学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排名和各专业名额,确定首批“本-硕-博”连读生人选。

        第三章  本科阶段学习管理
  第四条  获得“本-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给每个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负责该名学生的培养工作,学生可提前随指导教师参加科研活动。
  第五条  “本-硕-博”连读生随所在专业班级一起学习,执行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其课程考试和学分要求和本专业正常学生相同。
  第六条  “本-硕-博”连读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过程中若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则取消“本-硕-博”连读生资格。
  (一)每学期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不在所在专业的前10%;
  (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三)指导教师不同意其保留“本-硕-博”连读生资格,并且获得本专业另外两名教授的支持。
  (四)学生本人自愿放弃“本-硕-博”连读生资格。
  第七条  若有“本-硕-博”连读生被取消连读生资格,则该生所在专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具有入选“本-硕-博”连读生资格。
  (一)累计综合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的前3%;
  (二)没有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八条  若因病因事缓考,其缓考课程参加下学期筛选(课程性质不变)。若因病因事休学,则“本-硕-博”连读生资格自休学之学期起自动取消,复学后仍不具有该资格。
        第四章  本科阶段享受待遇
  第九条  “本-硕-博”连读生免交具有“本-硕-博”连读生资格学期的学费。取消“本-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自被取消“本-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期起,交纳学费。
  第十条  “本-硕-博”连读生在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在上机、图书借阅等方面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第五章  保研与毕业
  第十一条  在第七学期仍然具有“本-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经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即可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第十二条  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本-硕-博”连读生,若想报考或免试推荐到其他学校或研究所,则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十三条  “本-硕-博”连读生德、体合格,修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环节),取得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包括总学分、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研究生阶段学习管理
  第十四条  “本-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及毕业按学校硕博连读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本-硕-博”连读生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后的第三学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取得博士生学籍。
  第十六条  “本-硕-博”连读生自取得研究生学籍起学费按学校当年的研究生收费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硕-博”连读生在硕士阶段的学习过程中若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则取消硕博连读资格,已取得博士学籍的,其博士学籍予以退学。
  (一)没有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硕士课程者;
  (二)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硕士课程不及格者;
  (三)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四)学生本人自愿放弃硕博连读生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实行“本-硕-博”连读生的管理规定后,原“本-硕”连读制适用于02级、03级和04级学生,其它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hrbeu    时间: 2006-7-16 09:33

叶子很热心~~

表扬一下,hehe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7-17 08:19

是的,叶子这段表现不错,抢了林肯的风头。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6-7-17 08:21

我是没戏了~~~~
作者: wmy7018    时间: 2006-7-17 13:08

竞争一下呗,怎么会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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